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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问答

2013年10月20日 19:01  点击:[]

发展党员工作问答

一、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1988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应当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1989年8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中明确要认真贯彻这个方针。

“十六字”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是对以前所执行的“积极慎重”方针的完善和发展。它的基本含义是: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把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放在第一位,同时要有利于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党的战斗力。

2003年10月28日至29日第十二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是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共教育部党组联合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研究高校党的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制订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5年4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坚持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高校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校党委要科学制定、认真实施发展党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努力做到大学生班级“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同时,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青年教师尤其是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及时入党。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加大在青年知识分子特别是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是什么?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十分注意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这是保证新党员质量、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的重要一环。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应遵守的纪律主要有:

第一,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发展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程序办理。不允许用不正当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

第三,发展对象未进行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发展对象没有经过党校培训的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五,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不能个人说了算。

第六,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三、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目前党内的状况和新形势下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需要,党中央提出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保证这一方针的贯彻落实,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有计划发展的原则

有计划地发展党员,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原则。所谓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就是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计划地进行,不要无故长期停止发展党员,也不要突击发展党员。发展党员之所以要有计划,这是发展壮大党的队伍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首先,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党员队伍的总数、分布、文化、结构的状况等,要有一定的合理的比例,以便确实起先锋模范作用。其次,一个公民成为一名工人阶级先进分子,一般地说,要经历一个思想政治上的转变、成熟过程,要通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逐步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就是说在具备了党员条件以后才能吸收入党。党组织应该根据这个规律对申请入党的对象做出培养、发展的计划。发展党员的计划,基层党组织应从微观上做好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特别要重视培养教育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要讲究严肃性,发展党员不能搞临时动议,一般不准无计划发展。列入计划的发展对象,如果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应该推迟或调整,不能勉强发展。

2、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原则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党员条件,不允许因其它的原因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只要是不符合党员条件,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发展。这是由党的性质和执政党的地位决定的,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保证。我们决不能一方面解决组织不纯问题,一方面又制造新的不纯,一方面解决一部分党员不合格,一方面又让一些不合格的人入党。因此,要严格考察每一名申请入党的同志是否真正具有为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奋斗终身的信念;能否坚定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尽心尽力;能否在个人利益同党和群众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不怕吃苦,不怕吃亏。另外,为了保证质量,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决按各项规定的程序办事,除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外,还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3、入党自愿的原则

我们党是由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工人阶级政党。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摆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所以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的实践证明,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入党,入党意味着要干什么的时候,入党后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把自己与一个普通群众相混同,甚至损害党的形象。因此,任何采取动员或拉人家入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但是,坚持自愿原则不是说党的组织可以放弃做工作,等待要求入党者自发成长,而是在积极培养的条件下,由本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4、个别吸收的原则

所谓“个别吸收”,就是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入党本人自愿,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坚持这一原则,重点在“成熟”二字。所谓“成熟”,就是发展的党员确实已具备了党章规定的条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只要这样做了,不论发展多,还是发展少,发展速度都是适当的。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大会只能讨论一个发展对象入党。如果一次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此外,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还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关门主义倾向,即把确已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拒于党的大门之外;另一种是突击发展倾向,即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所谓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学习和工作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近党组织、已经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

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人中国共产党。”这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另外、一般说还应具备以下五条:

第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二,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第三,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勇于进取,钻研技术、业务,在生产.工作、学习等方面做出成绩。

第四,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第五,本人政治历史清楚。

五、如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基层党组织在明确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基础上,从要求入党同志的实际表现和觉悟程度出发,全面衡量,按照一定的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其程序一般是:

第一,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党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三,上级党组织接到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应及时向党支部下发《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并由党支部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

第四,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情况是每年搞两次,分别于年中发展党员计划调整前和年末制定次年发展党员计划前,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和变化情况进行。做到有进有出,有增有减。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这就是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具体说,教育的内容有以下五点:

第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组织要通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学习和要求他们自学等方式,对其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使他们从思想上武装起来,了解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观察问题、处理问题。

第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即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的教育,使他们明确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纲领和路线、党的领导、党员标准、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等问题,并自觉地按照党章的要求去做。

第三,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这方面的教育,主要是使入党积极分子掌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在实际行动中自觉贯彻执行,做到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四,共产主义理想和革命人生观教育。加入党的组织,就要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党组织要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使他们明确入党目的,端正入党动机。

第五,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为了使入党积极分子能早日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党组织要针对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以及怎样努力争取加入党组织的教育,使他们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

七、怎样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培养教育好入党积极分子,是党组织的一项政治责任。应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形式和方法,使入党积极分子乐于接受,培养教育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通常采用的形式和方法有以下几种:

l、指定专人培养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党组织应选派那些对其比较了解,思想水平比较高,懂得党的基本知识,党内生活经验比较丰富的正式党员做培养人。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党组织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必要的党员大会、党课学习、党日活动、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等一些党内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加深对党的了解,增强党的观念。同时,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使他们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活动中,接受实际的教育和锻炼,促使其尽快成熟。

3、要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分配给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或让他们完成一些比较艰巨的任务。这既是一种实际锻炼,也是对他们的一种考验。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负责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勇于挑重担,在实践中提高政治觉悟,增长知识和才干。

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

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等情况,有利于党组织对其加深了解和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教育,使他们更快地进步。同时,这也是从他们要求入党那天起,就培养严格的组织观念的重要措施。入党积极分子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汇报,要讲实情,说真心话,忠诚老实,襟怀坦白。要敢于谈出自己的缺点,把真实思想亮出来,求得组织的帮助。党组织要认真对待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热情耐心地帮助他们成长进步。

5、定期培训

定期培训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养教育的有效形式。入党积极分子接受党组织的培训,对于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利用党校等阵地和电化教育等手段,定期搞好培训,特别要搞好入党前的集中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真正学好规定的内容,达到培训的要求。

6、定期分析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情况

党支部每季度通过党小组、培养人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也可以通过听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本人的情况汇报了解情况;还要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研究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他们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

八、怎样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根据《细则》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要求,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考察意见要形成文字材料,肯定考察对象的成绩,指出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由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分别将考察意见认真地填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具体方法是:

(1)日常考察。即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考察。可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了解他们的思想;也可以向群众了解积极分子的一贯表现和在关键时刻的表现。

(2)任务考察。即有意识地分配给入党积极分子一些工作和任务,或要求他组织一些活动,提出具体要求,观察其表现。

(3)活动考察。即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了解他们的心得体会、思想反映。

(4)关键考察。即观察和了解积极分子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的态度和行动,这种关键时刻往往能深刻地反映出入党积极分子的觉悟程度。

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要注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正面的意见要听,反面的意见也要听,综合群众的意见,得出正确的结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群众看法不一致的人,要多作调查研究,防止草率从事。要本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考察工作。

九、怎样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管理?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建立健全培养、考核、写实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制度,定期整顿队伍制度等,是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的关键一环。因此,党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管理制度,并要认真遵照执行。

2、定期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为了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适应发展党员工作的需要,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一般每年要进行一次。调整中要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根据本人的实际表现决定取舍,不照顾情绪。表现突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列为重点发展对象。对那些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调入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进行交接并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因由甲地到乙地,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调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以及培养、教育中的考察记录、鉴定和组织意见等材料,清点整理后转给入党积极分子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调入单位党组织在收到调出单位党组织转来的关于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情况材料后,要归入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档案。与此同时,调入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原单位转来的有关材料,责成专人同新调入的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工作情况,指定培养联系人。在对新调人积极分子的考察和实施其他培养、教育措施方面,应与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一视同仁。在原单位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宜在调入后即列为发展对象,应由用人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十、怎样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这是总结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了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规律,并经过多年实践经验证明了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有效措施。

申请入党的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使他们懂得我们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纪律,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要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要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考察。要做到这些,没有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时间是不可能的。发展党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在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择发展对象。

2、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如认为本人入党动机端正,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可以考虑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一般做法是:

(l)详细听取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的汇报及其意见。

(2)听取党小组的意见。一般来说,党小组应对本小组内的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列为发展对象进行讨论,形成意见。但这不是发展党员必经的程序和手续。

(3)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反映,并将其作为考核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依据。

(4)审阅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积累的材料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通过认真的分析,将平时积累的材料条理化、系统化。

(5)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全面分析研究,以党员标准衡量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然后形成统一意见,明确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3、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本人的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

十一、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党章和《细则》的规定,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

l、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与自己联系较多的和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如本人找不到适当的同志,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

2、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报告自己自然情况、对党的认识以及向党表明自己入党心愿的书面材料,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它记载着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和党组织对其进行审查的全部过程。因此,党组织和申请入党的人都必须严肃认真对待。

3、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2)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3)介绍人介绍申请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查情况。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申请入党的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4、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吸收申请人入党后,党支部要写出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并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材料等整理好,附在报告后一并上报党委审批,设立党总支的,应经党总支审查同意后报党委审批。

5、党委派人谈话

党委审批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前,要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直接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有助于防止偏差,保证审批的正确性。谈话人要明确自己对党、对同志所肩负的重任,认真调查研究,确实掌握被谈话人的情况,为党委审批新党员提供可靠的依据。

6、整理填写谈话意见

在考察了解和谈话结束后,谈话人经综合分析,全面衡量,整理出谈话考察意见,并认真负责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的谈话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入党动机、目的是否明确;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际体会和重大历史事件的政治立场和态度;对党的基本知识理解掌握的程度;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和个人历史是否清楚;一贯表现,特别是现实表现等,都要写清楚。最后填写自己是否同意申请人加人中国共产党,并要签名盖章。

7、党委(党总支)审批后的工作

(1)党委(党总支)审批后,要及时向党支部或党总支下发“批准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和《预备党员考察表》,同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并填入发展新党员名册中。

(2)党支部接到批准接收的预备党员通知后,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同新党员谈话,通知本人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预备期限,指明优、缺点和今后继续努力的方向,说明党内有关生活制度、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党组织近期主要工作等。

(3)党支部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批准接收预备党员的决定及有关事项。

(4)对党委未予批准的,党支部应向发展对象说明原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井予以鼓励。

8、入党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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