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教育实习是师范教育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环节,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时间已过半,为保证下一阶段教育实习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地开展,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教育实习中期检查工作
1.教育实习已经进行了七周时间,各学院应通过多种形式检查实习情况,了解教育实习计划进展情况和实习点、指导教师对实习学生的反映,组织实习生回顾、总结实习中的体会和收获。检查应覆盖所有实习学生。教师教育学院将组织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淮安市区实习点的检查安排,见附件1;县区学校(见实习计划)实习的检查工作由实习总带队教师负责;县区顶岗实习的检查工作由教务部、教师教育学院和各学院联合组织(另行安排通知)。
(2)各实习学校总带队教师请填写实习中期检查情况表(见附件2),及时反馈实习检查情况。
(3)实习中期检查在第8、9周完成,具体时间由实习总带队教师和实习点不同专业指导教师协商确定。
(4)各专业学科指导(学科教学论)教师中期检查期间要对该专业师范生在相关实习学校的实习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
(5)实习总带队教师要督导实习生、指导教师等如实填写相关实习手册。
2.进一步强化教育实习工作的相关纪律。在教育实习阶段,总带队老师、实习指导老师,应自觉遵守教育实习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到位。
(1)带队老师、指导老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处处起模范作用。
(2)督促、检查实习生不但要自觉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更要服从实习学校的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以考研、找工作等各种理由影响教育实习,确保学生按照计划完成实习工作。
(3)对全体实习生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文明、礼貌教育。德高为师,学高为范,要求实习生应以优秀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学生的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起我校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4)与原班主任共同指导实习生做好实习班主任工作。
(5)指导教师和原班主任共同做好实习生的成绩评定工作。
(6)指导实习生完成个人小结和小组总结,并完成实习组的全面总结。
(7)加强与实习学校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征求实习学校对我校教育实习工作的意见和改进教学的建议,妥善处理实习结束的善后工作。
3.各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对实习生的纪律和安全教育,提醒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不但要自觉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更要服从实习学校的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实习生纪律重申如下:
(1)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公共秩序、遵守我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
(2)刻苦勤奋,谦虚好学,尊敬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教师和我校带队教师,爱护公物。
(3)虚心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充分利用实习时间认真实习,按时完成实习任务,积极参加各实习环节的活动,做好实习总结、考核等工作。
(4)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必须办理请假手续。3天以内,由本人书面申请,实习指导教师批准;4至14天,由本人申请,经实习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经学院批准。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病、事假累计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或旷课累计达15节及以上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学生旷课时数计算办法详见《淮阴师范学院学生考勤细则》。
(5)不准占用实习时间进行与实习内容无关的活动。
(6)实习期间,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或造成他人伤害和经济损失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纪律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停止其实习,并报学校予以处理,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
(7)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按期毕业,须重新进行实习,其实习费用自理。
二、做好教育实习结束相关工作
1.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将于第12周周五(11月22日)结束,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做好实习结束前的有关工作。各专业、各实习点应全面检查学生的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各学院注意考察、收集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各项表现,有条件的应按专业组织实习生开公开课。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小结,做好实习成绩的初评。结束返校前,应认真听取实习学校领导和师生对我校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实习结束后,实习生于12月6日(第14周周五)前将教育实习手册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员处,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科教学指导教师将工作手册等材料交给相应学院,总带队教师工作手册交教师教育学院。
3.结束返校后一周内,各学院要组织召开实习工作总结大会,全面总结实习工作,进行优秀实习生表彰,并于12月6日(第14周周五)前将2016级教育实习总结,一式2份,一份报教务部教学实践科,一份报教师教育学院。
4.举行淮阴师范学院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汇报展,具体要求为:
(1)各相关学院围绕实习过程和实习成果制作宣传展板电子档,由教务部统一展示。
(2)展示内容:
①标题:××学院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汇报展
②实习概况:实习专业名称、班级数、人数、实习情况等。
③图片和文字:包括领导检查、集体备课、公开课、班队活动、优秀教案、漂亮板书、听课感言、教后体会等。
④学院特色:各学院教育实习过程中需要展示的其他特色成果。
(3)请各学院准备好相关内容后,于第15周周五(12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教师教育学院黄芙蓉老师处,教务部和教师教育学院审核并统一制作展示。制作经费由教务部统一结算。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育学院黄芙蓉老师,联系电话:83526682。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中期检查安排表
2. 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中期检查情况表
教务部 教师教育学院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