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淮阴师范学院关于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请各学院做好2019级本科生导师制的各项工作,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案调整
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予以调整。
二、实施要求
(一)导师选聘及名单公布
选聘导师应符合《意见》中“导师资格”的要求,每位导师应指导一定数量的学生,一般不超过16人。导师名单请于2019年9月12日前确定并公布。
(二)师生分配及名单公布
导师指导本科生分配名单可以通过双向选择或者学院安排的方式确定,请于9月19日前向2019级本科生公布。
(三)实施过程管理
学院应坚持导师例会制度,采取回收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对导师制实施过程进行指导、检查,总结,改进实施办法。导师考核结果可作为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三、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请于9月20日前将2019级本科生导师名册及导师指导学生分配表(参照附件样表)电子文档通过电子办公OA系统发送至教务部芮丽春站内信,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如有调整请一并发送。
附件1: 2019级本科生导师名册(样表)
附件2: 2019级本科生导师指导学生分配表(样表)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部
2019年9月9日